Jack,你好。又来打扰了。最近正在研究EOI和ANZSCO的细节,有几个新问题麻烦指点一下。
我以前的工作经验:在国内同一公司工作了近9年,有好几个工作岗位。大概是Software Engineer(261313)5年(先后在两个部门),Analyst Programmer(261311)3年,ICT Project Manager(135112)近2年。
问题1:在填写Recognised Work Experience时,是将9年的工作填写成为一项,还是分开填写成3项?
问题2:在www.immigration.govt.nz的EOI申请G5中,找不到261313和261311的名称,是不是选“ICT Professionals”就都包括了?
问题3:261212和261311的单独工作经验都不到6年,在计算“work experience in an area of absolute skills shortage”时,是不是合并计算的,也就是8年(5+3)?
问题4:证明这段工作经验都需要哪些材料?我可以找公司开工作证明,找以前的上司写推荐信,但是税单是无论如何也打不出来了,都多少年以前的事情了,而且那时公司是统一缴税的,税务局那里没有个人明细...
问题5:看移民局的调查方法包括上门调查,问卷,电话。这些都是用中文还是英文的?我离开公司很久了,如果人事部门记不清楚了,又或者不配合调查怎么办?
问题6:我刚从国外回来,已经找到一个新工作。可是,如果新公司知道我在申请移民,估计不会让我好看。我以前的加分足够用了,能否不用现在的工作做申请?但是,这样又带来另外一个麻烦,是压根不申报(无业状态),还是告诉移民局当前工作的加分我不要了(换句话说,别来调查...这行吗?)。